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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各区各类生态葬活动实施方案

济南市各区各类生态葬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发布《济南市历下区玉顶山公墓生态葬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玉顶山公墓拟于2018年8月起试行生态葬,方案如下:


 一、地点:济南市玉顶山公墓


    二、生态葬形式:生态葬采取树葬、花坛葬两种形式,逝者骨灰安放于可降解骨灰坛内,再以深埋


的形式安葬在玉顶山公墓指定的树木或花坛内,一定时间内骨灰坛降解后不保留骨灰,济南市玉顶山公


墓提供骨灰安放服务,收取骨灰坛成本费。花坛葬为生态葬专用区域,采取可循环安葬的方式,逝者骨


灰自然降解归于泥土。


    三、参加范围:2018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骨灰寄存于济南市殡仪馆、济南市莲花山殡仪馆、济南


市英雄山革命烈士陵园骨灰堂等逝者。


   四、生态葬安葬程序


   1、玉顶山公墓可提供100余棵树葬位置,采取一人一户的安置方式,为市民提供树葬有偿服务,按照


报名顺序进行安排。安葬费用根据家属选择的树木品种、服务项目确定,由济南市玉顶山公墓统一收取


并开具收据。


   2、花坛葬采取预约报名、集中安葬的方案进行。


3、参加生态葬的市民提前到济南市玉顶山公墓办理手续、核验、缴费、骨灰坛换装等工作。


 4、参加生态葬的市民按报名顺序签订合同并预约安葬时间,家属在安葬时间之前自行前往。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骨灰寄存证上的持证人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逝者户籍证明及骨灰寄存证(寄存证明


)。


   2、参加人员应签订济南市玉顶山公墓生态葬购销合同。


   3、为保障安全,建议年龄较大、身体不好的家属不要参加现场安葬活动。


   4、因位置数量有限,请有意向参加生态葬者务必拨打电话咨询。玉顶山公墓生态葬为长期活动,市


民不必集中于清明节时段参加活动。



济南市首届“黄河入海口生态葬”活动整体实施方案


一、活动启动阶段


于2018年3月8日召开济南市首届“黄河入海口生态葬”活动启动工作会议,对外发布活动各项信息:


1、活动统一报名电话号码:88891593;


2、相关收费标准:


家属为逝者举行灵骨撒海生态葬需缴纳相关服务费用2000元;


随行赴东营家属每位缴纳500元的车船、食宿费;


家属自行参加活动,每位缴纳150元登船费;


应家属要求提供的服务,按相关标准收费,本活动提供个性化服务,收费数额由双方协商决定。


二、组织报名阶段


3月8日,省民政厅相关网站及我市七家殡仪馆、烈士陵园等有关机构将正式开始接受群众报名咨询以及


相关业务咨询服务,报名信息将汇总到济南市莲花山殡仪馆专门机构进行具体的组织安排。首届活动将


组织30户约100名家属赴东营。首届活动后,根据报名户数,在4-10月份常态化组织“黄河入海口生态葬


”。活动收费由莲花山殡仪馆统一代收,开具收款收据,活动期间由东营海河殡仪服务有限公司为家属


开具正式服务发票。生态葬证书由莲花山殡仪馆统一印制并在灵骨撒海后统一进行发放。莲花山殡仪馆


将在4月20日前,统一组织骨灰换装工作。


三、正式举办阶段


2018年4月27日下午13:30,首届活动报名家属将于泺口4路公交车终点站集体乘车前往黄河济南段参加“


黄河入海口生态葬”活动共祭仪式,新闻媒体采访人员将共同前往。14:00,共祭仪式正式开始,仪式由


市民政局、市文明办等单位领导讲话、宣读祭文、起灵仪式等几部分构成。14:30,由两辆搭载活动家属


的大巴车及搭载记者及相关领导、工作人员的中巴车组成的车队开始向东营市进发。


27日下午17:00左右,活动车队将抵达位于东营孤岛、仙河镇的指定酒店,全体人员入住后组织晚餐。


28日上午8:00,全体活动人员早餐后,乘车前往孤东海岸码头,8:40分左右抵达。上船前为家属分发逝


者灵骨。9:00,灵船将承载第一批家属出海。9:20分到达指定抛洒区域后停船,由专业殡仪礼仪师主持


,按照相关专业礼仪程序组织仪式进行。9:30分回程,9:50分返回码头。10:00,第二批家属乘船出发,


10:50返回。11:00,全体活动人员乘车返回酒店进行午餐,12:30左右完成退房等事宜后集体乘车返回


济南。15:30,车队返回燕山立交桥集结点,首届活动全程结束。



关于转发区民政局《济南市长清区2018年度生态葬实施方案》 的通知

信息来源:长清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8-06-29 14:42 浏览次数:16次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转发区民政局《济南市长清区2018年度生态葬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区民政局《济南市长清区2018年度生态葬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望宣传好、贯彻好,并认真组织


实施。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


                                        济南市长清区2018年度生态葬实施方案


 


                                                     长清区民政局


 


2018年2月27日,济南市民政局、济南市文明办、济南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对生态葬实施奖补政策


的通知》(济民发[2018]25号),对2018年1月1日以后亡故自愿选择生态安葬的居民进行奖补,并就生


态安葬类型及奖补金额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做好我区2018年度生态葬奖补政策落实工作,特制定如下实


施方案:


一、生态葬类型及奖补标准。


(一)骨灰撒散。可由亡故居民亲属报名参加济南市莲花山殡仪馆统一组织的“海葬”活动,也可在民


政部门审批的公墓内将骨灰撒散,凭承办单位出具的《生态安葬证明》和《长清区城乡居民生态安葬申


请审批表》申领奖补金4000元。


(二)骨灰装入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入土,不留坟头、不立碑。可由亡故居民亲属申请在民政部门审批的


公墓内采取树葬、花葬等形式安葬,凭公墓管理单位出具的《生态安葬证明》和《长清区城乡居民生态


安葬申请审批表》申领奖补金3000元。


(三)骨灰或不实行火化政策的少数民族居民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不立碑。可由亡故居民亲属填写《


长清区城乡居民生态安葬申请审批表》,经村居、街镇审核批准后领取奖补金2000元。


(四)骨灰永久安放在骨灰堂、墙、塔等格位中,凭骨灰堂管理单位出具的《骨灰安放证明》和《长清


区城乡居民生态安葬申请审批表》申领奖补金1000元。


二、生态葬奖补金申请程序。


生态葬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按5:5比例列入财政预算,由亡故居民户籍所在街镇民政、财政部门负责


审核发放。


经办人(指死者的直系亲属或委托人,下同)申领生态葬奖补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帐户复印件;


(二)逝者的身份证、户口簿、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亡故的居民,可由村委会


出具亡故证明);


(三)《长清区城乡居民生态安葬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1);


(四)《生态安葬证明》(详见附件2)。


各街镇民政所、财政所对经办人提供的生态安葬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每半年向区民政局、财政局报送《


济南市长清区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申请结算表》(详见附件3),区民政局、财政局审核后及时下拨资金,


各街镇民政所、财政所通过银行系统及时发放奖补金。


三、生态葬承办单位名录。


目前,我市提供骨灰海葬的承办单位如下:


济南市莲花山殡仪馆  咨询电话:88891593


我区提供骨灰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的承办单位如下:


1、山东福寿园公墓,地址:长清区孝里镇龙泉官庄村


咨询电话:82988098


收费标准:安葬每具骨灰880元。


2、山东金陵园公墓,地址:长清区万德办事处陈庄村


咨询电话:82988098


收费标准:安葬每具骨灰880元。


四、监督管理


(一)区民政局、财政局对生态葬奖补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生态葬奖补政策全面


落实。


(二)各街镇、村居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生态安葬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殡葬对象都能


享受到优惠政策。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抵制陈规陋习、倡


导文明新风。


(三)对生态安葬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承办单位,依法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


追究法律责任。对选择生态安葬后,又私自设立坟头或墓碑,骗取生态安葬费用的申请人,除追回相关


费用外,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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