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官网
[内容]民函[2019]89号文整治范围内的墓地规模大小有具体标准吗?地方政府下发的文件将89号文中的“硬化大墓”改为“硬化墓”,并认为硬化墓就是住宅式墓地是否符合文件精神要求?
[回复]您好,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骨灰安放建筑),即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没有办理合法手续私自建设、专门用于存放自家亲属骨灰或遗骨、类似住宅造型和规模大小的建筑物的情形。
根据民函[2019]89号文件要求,对违规建设、问题突出的硬化大墓、活人墓等,由省级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报请省级党委和政府研究决定具体整治措施。
《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深埋,不留坟头。
答复单位:民政部社会事务司
背景简介:
2019年3月,民政部等12个部门联合部署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2019年9月,民政部等9个部门联合部署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整治工作。目前,专项整治工作已完成。在开展整治的同时,各地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针对问题成因,完善殡葬设施规划布局,加强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从保障改善公益性安葬服务供给、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改进创新治理方式、推进殡葬移风易俗等方面综合施策,建立健全规范安葬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满足群众“逝有所安”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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